张新华,女,1941年12月生,河南沁阳人,中共党员。曾任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、巡视员、河南省第六、七、八届政协委员、常委,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三、四届全委委员、常委,河南省总工会第九、十届全委委员。
1965年毕业于河南农学院农学系植保专业。1966年至1969年任沁阳县农业局技术干部,1969年至1974年任常平公社高中教师。1974年至1981年任山王庄公社技术干部、管委会副主任。1981年至1983年任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1983年至1998年任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、党组成员。1998年至2007年任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巡视员、党组成员。2007年任河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。
在沁阳县工作期间,主要从事病虫害预测预报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管理工作,为控制当地小麦吸浆虫为害,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,实行大田园林化和农林畜的全面发展贡献了力量。到河南省妇联工作后,长期负责在全省广大农村妇女中开展“双学双比”竞赛活动,主抓了四个系列工程建设,有效促进了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,主编出版了《河南省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百例》,撰写发表了“中国妇女享有充分的人权”、“提高妇女素质、保障妇女权益”、“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河南妇女运动的首要任务”等多篇论文。1993年获全国“绿化”奖章,1995年参加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并受到中国组委会的嘉奖,1996年获全国“巾帼建功标兵”和全国“三八”红旗手称号。退休后换致力于老区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。